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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名人王明殿与山东海桥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顾问团耐心挽救在校中学生
来源:山东海桥律师事务所 | 上传时间:2011-10-10 21:03:34 | 浏览次数:

         小花(女,化名)菏泽人,系在校中学生,因贪恋网络游戏,经常逃学,后因无钱进网吧,便抢劫其他同学的钱财,案发后逃到崂山区藏匿。从电视上看到王明殿帮教青少年的事迹后,便找到王明殿请求帮助,王明殿与顾问团成员问明情况后,决定由王明殿将其送回原籍投案自首,由王明殿出资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由于小花属于自首,抢劫数额不大,且系未成年人犯罪,认罪态度好,法院免于其刑事处罚。小花父母看到区司法局设立的青少年安置帮教基地,恳切要求安置帮教小花,恰值小花刚刚初中毕业。王明殿给其安排了工作,同时也为小花安排一定的学习时间,由顾问团成员为小花讲授法律知识,小花对法制教育学习十分感兴趣,现在小花的理想是做一名出色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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