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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如何维权?

留言内容:去年我和老婆看好一处房子,价格很实惠,条件也还可以,11月23日交了定金,月底就交了首付款,12月初向售楼方交纳了所有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的所有复印件以及纳税证明和收入证明)大概6、7号时签了购房合同,因贷款一直没有消息,今年2月初我主动电话联系售楼业务员,他说20号才上班,2月21日告诉我说银行年底结算不办业务,纳税证明过期了,要我重新办,和家人商量后考录到我们的经济能力,决定不买了,此后我多次电话联系但卖方总是找借口推脱时间,一直不给退钱,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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